【Muse】評論
民法第一千條規定:「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贅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當事人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一定要考到這麼刁鑽嗎?? 有人可說明 約定和訂定在法上的差別?
【104社工師105社行上榜】評論
訂定:口頭即可,不要式約定:要式
【Onion Guo】評論
1F 引用的法條過期很久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