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二個類似事項,法律僅對其一有規定,對另一卻未規定,若認二者應獲得相同之結果時,可採取下列何項解釋方法,以填補法律規定之缺漏?
(A)補正解釋
(B)當然解釋
(C)類推解釋
(D)擴張解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3296
統計:A(9),B(9),C(142),D(6),E(0)

用户評論

倖妤】評論

擴張解釋:又稱擴充解釋,係指法律所規定的文義過於狹隘,單從字義表面以文理解釋加以檢視,並不足以窺出其立法的真意,故必須根據立法目的予以目的性的擴張,始能正確適用法律於社會生活之中。限縮解釋:又稱為限制解釋,係指法律所規定的文義過於寬.廣,單從字義表面以文理解釋加以檢視,並不足以窺出其立法的真意,故必須根據立法目的予以目的性的限縮,始能正確適用法律於社會生活之中。當然解釋:係指法律條文雖未明白規定,但根據當然的事理,可以因而認為某種事項當然包括在適用範圍之內,始能正確適用法律於社會生活之中。反面解釋:又稱為反對解釋,係指根據法律條文的正面字義,推論出其反面的意義與結果。例如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

Peter】評論

感謝這麼仔細的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