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依《公平交易法》規定,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數量、技術、產品、交易對象、交易地區或其他之相互拘束事業活動之行為,而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係指下列何者?
(A)獨占
(B)聯合行為
(C)結合
(D)侵占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9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xiang5896】評論
聯合行為:具競爭關係的同行,以契約共同決定商品的價格、數量,而影響商品交易的市場功能結合:企業的合併可能造成市場上的壟斷,妨害消費者利益
【林宇仁】評論
公平交易法第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