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教師以其人格特質、身教、以身作則來影響學生,應屬於下列何種「權」之類型?
(A)參照權
(B)獎懲權
(C)專家權
(D)法職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984
統計:A(10670),B(23),C(602),D(5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領導模式、「替代學習」(vicarious learning)、Finkelstein香蕉皮領導

用户評論

【用戶】Justiney Wu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參照~教師要以身作則獎懲~教師可以適度懲罰專家~教師具有專業能力法職~法律賦予教師的權力我是這樣想的~嗯

【用戶】Qesu Tse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謝謝妳^^

【用戶】Yichen Huang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以身作則:參照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