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w Hsu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不對喔!行政院文建會於民國83年提出社區總體營造。主張:以激發居民社區意識,重建地方產業的方式,營造地方文化特色。推動者:民間以及政府共同推行。C錯在沒有民間的參與。D錯在"促進地方觀光事業",這不是社區總體營造的目的。
【用戶】JEREMY65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社區總體營造起始於1993年12月,當時台灣的文建會主委申學庸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時提出「社區總體營造」之名詞,該詞以「建立社區文化、凝聚社區共識、建構社區生命共同體的概念,來作為一類文化行政的新思維與政策」作為主要目標。主要目的是為了整合「人、文、地、景、產」五大社區發展面向,而產生出來的政策性名詞。社區營造基本上是社區自發的行動,但多數公共議題的處理必須運用公權力或者需要公部門的補助,因此政府為了支持社區營造往往訂有特定的政策。「由基層到政府」、「民眾參與」、「社區自主」、「永續發展」等運作原則與方式,培育和凝聚意識和社區意識。其執行方式與一般政策不同,曾旭正特別主張以「社區協力政策」來加以區別。自1994年文建會提出「社區總體營造」的概念並推動數項補助計畫以來,台灣的社區協力政策逐步由文建會擴展到其他中央部會,如環保署的「生活環境改造計畫」、經濟部的「創造形象商圈計畫」;2002年甚至整合提昇為「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的「新故鄉營造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