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damyang419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 壹、總編 一、本規範依區域計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五條之二第二項規定訂定 之。 二、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面積足以影響原使用分區劃定目的者,依非都市 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其土地使用計畫應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 者,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以本規範為審查基準。 三、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區應符合各級區域計畫所定下列事項: (一)區域性部門計畫之指導。 (二)保育水土及自然資源、景觀及環境等土地分區使用計畫。 位於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按全國區域計畫所定下列條件劃設之 設施型使用分區變更區位者,免依本編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辦理 : (一)環境資源劃設區位條...
【用戶】adamyang419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 壹、總編 一、本規範依區域計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五條之二第二項規定訂定 之。 二、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面積足以影響原使用分區劃定目的者,依非都市 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其土地使用計畫應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 者,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以本規範為審查基準。 三、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區應符合各級區域計畫所定下列事項: (一)區域性部門計畫之指導。 (二)保育水土及自然資源、景觀及環境等土地分區使用計畫。 位於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按全國區域計畫所定下列條件劃設之 設施型使用分區變更區位者,免依本編第三點之一、第三點之二辦理 : (一)環境資源劃設區位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