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15憲法增修條文明定應優先編列之經費,不包括下列何者?
(A)社會救助救濟性支出
(B)國民就業救濟性支出
(C)環境保護經費
(D)國民教育之經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5768
統計:A(24),B(148),C(594),D(19),E(0)
用户評論
【Yolanda Huang】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