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na Zhuang】評論
公文程式之類別: 一、令:公布法律、任免、獎懲官員,總統、軍事機關、部隊發布命令時用之。 二、呈: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三、咨:總統與國民大會、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用之。 四、函:各機關間公文往復,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答復時用之。 五、公告: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