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下列何種情形,不准申辦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登記?
(A)連續持有有效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6年以上 
(B)本人未經營計程車客運業 
(C)受刑人在假釋中 
(D)年滿30歲以上,65歲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玫玫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具備下列各款資格且無第九十三條各款情事者...

【用戶】都考我會的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92條具備下列各款資格且無第九十三條各款情事者為優良駕駛,得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一、年齡三十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者(D);其年滿六十歲者,應每年至公立 醫院作體格檢查一次,合格者應檢具體格表,於屆滿一個月前向當地 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領有效期限一年之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二、連續持有有效之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六年以上者(A);其依營業 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補辦查驗或換發新證者 ,視同連續持有,但中斷時間應予扣除。三、本人未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或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 業者(B)四、持有大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必須換領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其駕駛 年資得予併計,並保留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