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依憲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
(A)文官
(B)黨職
(C)教職
(D)黨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50938
統計:A(659),B(30),C(1),D(3),E(0)

用户評論

【用戶】kenkey666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