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ting】評論
我國教育行政組織為均權制權限劃分依憲法:凡事務有全國一制性者畫歸中央,有因地制宜者劃歸地方。在1999年精省後,行政機構一為中央;二為縣市整理自 陳嘉陽第六版630頁 我國的教育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