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下列何者非匯票執票人得於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權之事由?
(A)不獲承兌
(B)付款人受破產宣告
(C)承兌人受破產宣告
(D)發票人受破產宣告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10,B:16,C:12,D:110,E:0

難度:簡單

用户評論

蔡蔡子】評論

第 85 條匯票到期不獲付款時,執票人於行使或保全匯票上權利之行為後,對於背書人、發票人及匯票上其他債務人得行使追索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雖在到期日前,執票人亦得行使前項權利:一、匯票不獲承兌時。二、付款人或承兌人死亡、逃避或其他原因無從為承兌或付款提示時。三、付款人或承兌人受破產宣告時。

吃貨】評論

票據法 第 85 條匯票到期不獲付款時,執票人於行使或保全匯票上權利之行為後,對於背書人、發票人及匯票上其他債務人得行使追索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雖在到期日前,執票人亦得行使前項權利:一、匯票不獲承兌時。(A) 二、付款人或承兌人死亡、逃避或其他原因無從為承兌或付款提示時。三、付款人或承兌人受破產宣告時。(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