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公家機關與民間企業皆應雇用一定比例的身心障礙員工,否則須繳納差額補助費,納入身心障礙福利經費。上述規定所彰顯的意義,下列何者最為正確?
(A)此為降低失業率的優惠措施
(B)此為去除歧視待遇的平權措施
(C)此為改善弱勢者地位的特權規定
(D)此為落實正當法律程序的手續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4672
統計:A(16),B(1219),C(582),D(45),E(0)
用户評論
【M猴兒】評論
題目如果是問說"身心障礙的保障立法"類似這樣的題目就應該可以選D了
【Swift Yu】評論
特權不能解釋為特別權力?B選項明顯對身障者帶有歧視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