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有一位外籍配偶,經多年的苦讀,最後地方基層特考及格,結果因其身分,被宣告考試結果無效,無法任用為公職人員。這是何種權利受到限制?
(A)平等權
(B)參政權
(C)自由權
(D)救濟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6217
統計:A(483),B(3600),C(69),D(4),E(0)

用户評論

【用戶】Yu Chun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參政權是指公民依法參與國家生活的自由度。這裡的“國家生活”主要是指政治生活,由此參政權一般被稱為政治權利和政治自由,它主要包括選舉權、被選舉權、批評權、建議權、申訴權、控告權、檢舉權、取得賠償權、民主管理企業組織權等。在論及參政權時,一般也將自由權中的某些內容(如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等)列入。這些權利和自由統稱為參政權,有時也被稱作民主權

【用戶】不喜販賣機制,故把個人販賣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法律規定中國人民取得我國身分證十年後才能考公職,是否牴觸憲法「平等原則」,大法官釋字第六一八號解釋揭示「鑒於兩岸目前仍處於分治與對立之狀態,且政治、經濟與社會等體制具有重大之本質差異,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民眾福祉暨維護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所為之特別規定,其目的洵屬合理正當」,簡單的說,大法官認為較嚴格管制中國人民,是具有「國家安全」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合理正當理由。但行政院卻「倒行逆施」,反而讓對台灣沒有敵意的外配,取得我國籍較中配困難,如此不合理、不正當的「差別待遇」,顯已違反大法官釋字第六一八號解釋「平等原則」意旨。 如果要再詳細..出處這邊有...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668673

【用戶】李逍遙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有一位外籍配偶,經多年的苦讀,最後地方基層特考及格,結果因其身分,被宣告考試結果無效,無法任用為公職人員。這是何種權利受到限制? (B)參政權◎【參政權】====(1)「間接方式」~【選舉、罷免、創制、複決】。(2)「直接方式」~【應考試、服公職】。EX:「參加公務員考試」是憲法保障人民「參與治權」的基本權力。

【用戶】阿田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我相信會選A的也都知道參政權這東西相反,反而題目給得比較像是平等權的問題按照5樓的解說如果非中國人呢!?菲律賓、新加坡、馬來西亞等等呢?還好這只是模擬試題而已看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