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66166】評論
一、適合性(合目的性原則):國家所採取之措施,必須是可能達成所欲達成之目的者。 二、必要性(最小侵害原則):在所有合乎適當性且具有相同有效性的措施中,必須選擇其中對當事人最小侵害者為之。 三、狹義比例性(衡量性):手段與目的間要成比例。換言之,合法措施可能引起之損害和所欲達成之合法結果之間,沒有極端不相稱之情形。即不可以「用大砲打小鳥」。
【張艷萍】評論
用過度禁止去思考就合理
【米花】評論
某直轄市政府為防止民眾燒炭自殺,在欠缺法律授權之情況下,以公告禁止轄區內大賣場以開架方式販售木 炭,並要求購買木炭者須留下姓名電話,如販售者發現購買者神色有異,應予以適度之關懷,並通報相關機構處理。【A】如經調查研究確認,上述措施對於防止民眾自殺並無任何作用。此等措施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A)比例原則中的適當性原則(B)比例原則中的衡量性原則 (C)比例原則中的必要性原則(D)不當聯結禁止原則編輯私有筆記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01 年 - 101年 警察人員升官等#9291【D】當禁止工廠 A 開工與要求A 裝設隔音設備皆可達到防止噪音之目的,而主管機關B 採取禁止A 開工之手段時,則B 之行為所違反...
【程門立雪】評論
35.法諺:「不要用大砲打小鳥」等同我國成語「殺雞焉用牛刀」,都可以用來解釋比例原則中的「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的方法」。請問:上述是指比例原則中的哪一個子原則? (A)適當性原則 (B)必要性原則 (C)明確性原則 (D)衡量性原則。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