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某甲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核算任職年資:修正施行前(舊制)14年11個月、修正施行後(新制)10年6個月又15天,請問依該法第16條之1第5項規定,其一次補償金
(A)增給0.5個基數
(B)增給1個基數
(C)增給1.5個基數
(D)無需增發。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42748
統計:A(232),B(60),C(101),D(4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退休金種類及給與方式、退撫新、舊制任職年資之退休金及補償金給付方式、交通考評

用户評論

【用戶】李玉傑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補償金現在規定於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0條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退休法 第30條 (退撫新、舊制任職年資之退休金或補償金給付方式)公務人員在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均有任職年資,合計滿十五年以上者,其退休金應選擇同一給付方式請領。退撫新制實施前已有任職年資未滿十五年,於退撫新制實施後退休,其前、後任職年資合計滿十五年以上,擇領月退休金者,另按退撫新制實施前未滿十五年之年資為準,依下列規定擇一支給補償金,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一、每減一年增給二分之一個基數之一次補償金。二、每減一年,增給基數二百分之一之月補償金。退撫新制實施前已有任職年資未滿二十年,於退撫新制實施後退休,其前後任職年資合計滿十五年擇領月退休金者,依其在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每滿六個月一次增發二分之一個基數之補償金,最高一次增發三個基數,至滿二十年止。其前、後任職年資合計逾二十年者,每滿一年減發二分之一個基數之補償金,至滿二十六年者不再增減。其增減基數之補償金,由退撫基金支給。

【用戶】李玉傑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補償金現在規定於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0條第2...

【用戶】李玉傑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補償金現在規定於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0條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