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0依管理外匯條例第 19-1 條規定,有下列哪些情事,行政院得決定並公告於一定期間內,採取關閉外匯市場、停止或限制全部或部分外匯之支付、命令將全部或部分外匯結售或存入指定銀行、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A、國內經濟失調, 有危及本國經濟穩定之虞 B、國外經濟失調,有危及本國經濟穩定之虞C、本國國際收支發生嚴重逆差 D、新臺幣匯率大幅波動
(A)CD
(B)AB
(C)ABC
(D)ABCD。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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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俐萱李】評論

第 19-1 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行政院得決定並公告於一定期間內,採取關閉外匯市場、停止或限制全部或部分外匯之支付、命令將全部或部分外匯結售或存入指定銀行、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一、國內或國外經濟失調,有危及本國經濟穩定之虞。二、本國國際收支發生嚴重逆差。

Nai】評論

《管理外匯條例》第19-1條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行政院得決定並公告於一定期間內,採取關閉外匯市場、停止或限制全部或部分外匯之支付、命令將全部或部分外匯結售或存入指定銀行、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一、國內或國外經濟失調,有危及本國經濟穩定之虞。二、本國國際收支發生嚴重逆差。前項情事之處置項目及對象,應由行政院訂定外匯管制辦法。行政院應於前項決定後十日內,送請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決定應即失效。第一項所稱一定期間,如遇立法院休會時,以二十日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