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關於債權人依民法第 151 條規定聲請押收債務人之財產或拘束其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專屬押收債務人財產或拘束其自由之行為地地方法院管轄
(B)因拘束債務人自由而為假扣押或假處分之聲請者,法院為准許之裁定, 非命債權人及債務人以言詞為陳述,不得為之
(C)法院為裁定及開始執行前,應就債務人為適當之處置,但拘束債務人之自由,自送交法院時起,不得逾 36 小時
(D)因拘束債務人之自由而為假扣押或假處分裁定之本案尚未繫屬者,債權人應於裁定送達後 5 日內起訴;逾期未起訴時,命假扣押或假處分之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撤銷假扣押或假處分裁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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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一定要考上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第 537-3 條債權人依第五百三十七條之一為聲請時,應將所押收之財產或被拘束自由之債務人送交法院處理。但有正當理由不能送交者,不在此限。法院為裁定及開始執行前,應就前項財產或債務人.....看完整詳解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A)專屬押收債務人財產或拘束其自由之行...

【用戶】Yanun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 民訴537-1 二項B. 572-2 二項C. 573-3 二項D. 573-4

【用戶】已上榜~又上榜~再上榜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速解:綜觀整個訴訟法,幾乎沒看過【24小時】以外的時數。這跟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有關,24小時是選擇題判斷選項鐵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