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的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可採取何種作為?
(A)擱置
(B)提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C)接受該決議
(D)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60833
統計:A(13),B(39),C(59),D(2723),E(0)

用户評論

Mavis Hsu】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