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期貨信託事業應有一名符合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第十二條所訂資格條件之股東,該股東持股除以發行新股分配員工紅利、發行新股保留由員工承購或符合一定條件者外,其合計持有股份不得少於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幾?
(A)百分之十
(B)百分之二十
(C)百分之二十五
(D)選項ABC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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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41y621】評論

法規名稱: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EN法規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