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雞飛上天 ✌◔.̮◔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111憲判9(D) 【由行政機關行使免職權,符合憲法權力分立原則】1. 免職權之性質屬行政權,且為行政機關人事權之固有核心權限 2. 考績免職權適合由行政機關行使並為第一次決定 3. 完全剝奪行政機關對所屬公務員之免職權,並由司法權取而代之,已逾越權力制衡之界限【由行政機關行使懲處權作成免職處分,並未牴觸憲法第77條規定】 按現行懲戒與懲處制度,其事由固有重疊,然其目的及效果則均有別。就目的而言,懲戒為國家對於公務人員違法、失職行為之制裁(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規定參照);而懲處為國家綜覈公務人員於從業上之名實、信賞必罰,就其表現優劣,進行考評(公務人員考績法第2條規定參照)。就效果而言,現行公務員懲戒法所定之免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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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111憲判9(D) 【由行政機關行使免職權,符合憲法權力分立原則】1. 免職權之性質屬行政權,且為行政機關人事權之固有核心權限 2. 考績免職權適合由行政機關行使並為第一次決定 3. 完全剝奪行政機關對所屬公務員之免職權,並由司法權取而代之,已逾越權力制衡之界限【由行政機關行使懲處權作成免職處分,並未牴觸憲法第77條規定】 按現行懲戒與懲處制度,其事由固有重疊,然其目的及效果則均有別。就目的而言,懲戒為國家對於公務人員違法、失職行為之制裁(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規定參照);而懲處為國家綜覈公務人員於從業上之名實、信賞必罰,就其表現優劣,進行考評(公務人員考績法第2條規定參照)。就效果而言,現行公務員懲戒法所定之免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