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A 上市公司(下稱 A 公司)擬與 B 上櫃公司(下稱 B 公司)合併,A 公司董事甲得知該內部未公開之重大消息後,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於市場上進行下列交易,何者不會構成內線交易之違反?
(A)賣出 B 公司普通股
(B)買進 B 公司可轉換公司債
(C)買進 B 公司普通公司債
(D)賣出 B 公司特別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曾凱琳】評論

證券交易法第157條發行股票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 ,對公司之上市股票,於取得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進,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 發行股票公司董事會或監察人不為公司行使前項請求權時,股東得以三十日之限期,請求董事或監察人行使之;逾期不行使時,請求之股東得為公司行使前項請求權。 董事或監察人不行使第一項之請求以致公司受損害時,對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 第一項之請求權,自獲得利益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三項之規定,於第一項準用之。 關於公司發行具有股權性質之其他有價證券,準用本條規定。 第 157-1 條 下列各款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