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023725】評論
[比較]
【林聖超】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願得一心人】評論
謝謝C大整理法律有牴觸憲法疑義 → 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命令有牴觸憲法疑義 → 得拒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