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事務分配、代理次序及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經預定後,年度中因案件或法官增減或他項事故,有變更之必要時,依法應如何處理?
(A)得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
(B)應呈請司法院以命令變更之
(C)由院長諮商該院檢察署檢察長意見後決定之
(D)宜由有關庭長、法官基於法官自治原則協調解決方案後,提請法官事務分配小組決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1163
統計:A(155),B(1),C(0),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法組第81條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法院組織法 第81條 (事務分配變更之程序)事務分配、代理次序及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經預定後,因案件或法官增減或他項事故,有變更之必要時,得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