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對於已辦地籍測量之地區,因土地之分割、合併、面積增減或其他標示變更,所申請之土地測量,為下列何者?
(A)區段測量
(B)土地重測
(C)土地複丈
(D)土地總測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4815
統計:A(2),B(20),C(110),D(3),E(0)

用户評論

小彤】評論

地測204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土地複丈(以下簡稱複丈):一、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鑑界或變更。二、因界址曲折需調整。三、依建築法第四十四條或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調整地形。四、宗地之部分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五、因主張時效完成,申請時效取得所有權、地上權、農育權或不動產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