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評論
跨域治理意義:二個或二個以上不同的部門、團體或行政區透過公部門、私部門、非營力組織等協力關係,建構跨域治理的機制,以處理彼此所面臨的地方事務。不限於地方自治團體之間,亦包含中央與地方之間。 地制法§24-1 I:「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促進區域資源之利用或增進區域居民之福祉,得與其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成立區域合作組織、訂定協議、行政契約或以其他方式合作,並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
【caramel517】評論
廣域行政是跨域治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