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據「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增進子女本分之教育活動」是指以下何者?
(A)子職教育
(B)婚姻教育
(C)親職教育
(D)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8732
統計:A(224),B(1),C(44),D(3),E(0)

用户評論

Pin Dai】評論

所謂親職,指的就是為人父母親的人有哪些職責之教育,而子職,指的就是為人子女的職責之教育,二個所受教育的對象就是很明顯的不同,不知這樣的回答你滿意嗎?

Chiung Yueh】評論

一、親職教育:指增進父母職能之教育活動。二、子職教育:指增進子女本分之教育活動。三、性別教育:指增進性別知能之教育活動。四、婚姻教育:指增進夫妻關係之教育活動。五、失親教育:指增進因故未能接受父母一方或雙方教養之未成年子女家庭生活知能之教育活動。六、倫理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相互尊重及關懷之教育活動。七、多元文化教育:指增進家族成員對多元文化理解及尊重之教育活動。八、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指增進家庭各類資源運用及管理之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