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7.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前,若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且當事人以言詞方式陳述意見時,行政機關應作成 紀錄,並由陳述人以簽名或蓋章方式確認其內容無誤。若陳述人對紀錄有異議者,請問行政機關應如何處 理?
(A)更正之
(B)記明其事由後附卷
(C)報請上級機關裁定
(D)函請調查局鑑定,以決定正確內容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961
統計:A(1070),B(510),C(49),D(9),E(0)
用户評論
【用戶】106-警察.上榜了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06條 :以言詞陳述意見者,行政機關應作成紀錄,經向陳述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陳述人簽名或蓋章;其拒絕簽名或蓋章者,應記明其事由。陳述人對紀錄有異議者,應更正之。
【用戶】奔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0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