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某機關辦理垃圾棄置場處置設計監造案,機關採用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機關若已將規劃報告公開,並列為招標文件一部份,參與規劃廠商去函招標機關表示欲投標,機關應如何處理?
(A)依法不得允許其投標。
(B)檢討如無不公平競爭之虞,可同意其投標。
(C)雖檢討無不公平競爭,仍應報請上級機關同意後始得同意其投標。
(D)報主管機關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7551
統計:A(3),B(43),C(3),D(0),E(0)

用户評論

【用戶】AARO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懇請大大們解釋這一題???

【用戶】正取一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施行細則 第38條機關辦理採購,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或協助投標廠商:一、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於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二、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於依該招標文件辦理之採購。三、提供審標服務之廠商,於該服務有關之採購。四、因履行機關契約而知悉其他廠商無法知悉或應秘密之資訊之廠商,於使用該等資訊有利於該廠商得標之採購。五、提供專案管理服務之廠商,於該服務有關之採購。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情形,於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經機關同意者,得不適用於後續辦理之採購。

【用戶】許成志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新增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