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我國現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規定,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委員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多少比率?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沒有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6364
統計:A(119),B(52),C(1),D(0),E(0)

用户評論

馬自達】評論

名  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2 月 04 日  第 3 條 本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九人,其組成方式如下:一、當然委員:包括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各一人。校長因故出缺時,以代理校長為當然委員;學校尚未成立教師會者,不置教師會代表。二、選舉委員:由全體教師選 (推) 舉之。本會委員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但教師之員額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者,不在此限。第一項第二款之委員選 (推) 舉時,得選 (推) 舉候補委員若干人,於當選委員因故不能擔任時依序遞補之。無候補委員遞補時,應即辦理補選 (推) 舉。本會委員之總額及委員選 (推) 舉之方式,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