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偽造,係無製作權人冒用他人名義而作成行為。若為有製作權人做成,縱使該作成內容虛偽架空,也不成立偽造。但若逾越被授權權限,則應回歸偽造(此時即無製作權)。
【Mr. Ku】評論
這個題目考得很細呢!
【Flanerie1221】評論
不愧是律師的題目,跟警大硬是不同。(讚)
【骨頭(警 上榜)】評論
偽造文書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要件(具體危險犯),我國採實質主義的關係,所以甲雖然偽造乙的名義,但文書內容真實,不會生損害於他人,所以不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