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go Lightman】評論
所以它是 96年三讀通過101年才開始實施囉?http://gender.wrp.org.tw/Page_Show.asp?Page_ID=341
【偽課員】評論
第2條 公約所揭示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All pass】評論
第2條 公約所揭示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看完整詳解
【En En】評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175
【Nian Yi】評論
1979(民國6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並在1981(民國70)年正式生效,其內容闡明男女平等享有一切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和政治權利,締約國應採取立法及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之歧視,確保男女在教育、就業、保健、家庭、政治、法律、社會、經濟等各方面享有平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