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社會救助法第12條規定低收入戶成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年滿65歲懷胎滿3個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等,主管機關得依其原領取現金給付之金額增加補助,但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幾?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四十
(C)百分之五十
(D)百分之六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4819
統計:A(76),B(574),C(59),D(9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八 條、全民健康保護險投保對象分類、低收入戶家庭總收入計算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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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條 低收入戶成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其原領取現金給付之金額增加補助,但最高不得逾百分之四十:一、年滿六十五歲。二、懷胎滿三個月。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前項補助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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