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刑法規定,教唆犯與幫助犯之處罰有所不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教唆犯之處罰,應按被教唆犯之刑減輕之
(B)幫助犯之處罰,應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C)教唆犯之處罰,應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D)幫助犯之處罰,應按正犯之刑處罰,不得減輕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1606
統計:A(59),B(333),C(1887),D(79),E(0)

用户評論

金金金】評論

b 幫助犯 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Moya Moya】評論

第 四 章正犯與共犯 第 28 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第 29 條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第 30 條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第 31 條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科以通常之刑。

Ally】評論

(B)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Good+】評論

第 四 章正犯與共犯 第 28 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第 29 條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唆犯。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第 30 條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第 31 條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科以通常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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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依刑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