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u】評論
行政罰法§24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併為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一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其他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受處罰,如已裁處拘留者,不再受罰鍰之處罰。 行政罰法§25數行為違反同一或不同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分別處罰之。 行政罰法§26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
【米花】評論
【B】27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下列何者之處罰組合,違反行政罰法之規定? (A)有期徒刑+吊銷證照(B)有期徒刑+罰鍰(C)有期徒刑+沒入(D)緩起訴+罰鍰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04 年 - 10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行政法概要#23680行政罰法第 26 條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
【今年必上】評論
請問(D)會錯的原因是?
【Beth Huang】評論
D 是因為A, 可從罰緩內抵扣
【snoopy75smb】評論
(A)對張三仍得處違規罰鍰,惟所支付之緩起訴金額應由違規罰鍰中扣抵之(O)(B)基於一事不再理原則,不得再處罰鍰或其他種類行政罰(X)(C)可再處罰鍰,惟不能扣抵已支付之緩起訴金額(X)(D)僅能就其他種類行政罰或沒入為裁罰,不能及於罰鍰(X)行政罰法 第 26 條 (一行為同時違反刑事法律及行政法上義務規定之處罰及適用範圍)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第一項行為經緩起訴處分...
【YU】評論
行政罰法 第 26 條 (一行為同時違反刑事法律及行政法上義務規定之處罰及適用範圍)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第一項行為經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確定且經命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或提供義務勞務者,其所支付之金額或提供之勞務,應於依前項規定裁處之罰鍰內扣抵之。
【堅持】評論
請問這題觸犯的行政法是哪部分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行政罰法 第 26 條 (一行為同時違反刑事法律及行政法上義務規定之處罰及適用範圍)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第一項行為經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確定且經命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或提供義務勞務者,其所支付之金額或提供之勞務,應於依前項規定裁處之罰鍰內扣抵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