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1條規定,外國人應禁止出國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經司法機關通知限制出國
(B)經財稅機關通知限制出國
(C)禁止出國者,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當事人
(D)外國人因其他案件在依法查證中,經有關機關請求限制出國者,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應禁止其出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4063
統計:A(2),B(36),C(267),D(881),E(0)

用户評論

馬彥民】評論

外國人因其他案件在依法查證中,經有關機關請求限制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禁止其出國。

Chienchi Chie】評論

法科老師名言:弄不清『應』與『得』,就得不到你『應得』的

zoe liang】評論

…………

Heize】評論

法律小百科法律用語 「得」與「應」之差別以正式之法律用語而言,「得」應讀為「ㄉㄜˊ」,表非強制性之義務,行為人有選擇作為或不作為之自由。反之,如要表達強制之意時,正確之用語為「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