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評論
無限公司: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之公司,股東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之公司。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之公司(有限責任)。股份有限公司: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公司。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王毅 書)
【Liao】評論
股份有限公司 : 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