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若是在死亡前除權息交易,得列入遺產申報,繼承人取得股利後,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規定,得免納綜所稅;但若是在死亡後才除權息,所配的股票或股息就屬繼承人的營利所得,得課徵綜所稅, from 工商時報https://www.ctee.com.tw ›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