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u】評論
法律的功能一、保障人民權利(最主要功能)二、維護社會秩序(消極功能)-法律制定的基礎為公平和正義。三、促進社會進步(積極功能)-社會正義、公益性法律;法律能積極把有益社會進步的事項在法律中加以規定,以帶動社會的進步與發展。例如:《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家庭教育法》、《全民健健保險法》、《環境影響評估法》
【賀冠嘉】評論
為何不是A選項呢
【南霸天】評論
限用塑膠袋.........就會想出另外可以替代的容器,有動機就會進步,我是這樣推論的.
【Nadia Chang】評論
我回答看看,回樓上"環境權"迷思:就本題"法律上"而言,我國並沒所謂環境權.我國憲法是否承認環境權呢?詳可見大法官釋憲426號.謝謝(在我國,環境權屬複合權,它還涉及生存權和財產權的保障.沒僅針對環境權作個別解釋)一般來說,環境權這個詞應該是聯合國承認後有的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