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二、公文:(20 分)試擬教育部致各院轄市與縣市教育機關函請所屬各級學校:近來輿論迭有反映,各級學校學生國語文程度普遍低落,言行舉止欠缺教導。請各校擬定具體措施,將生活教育與語文能力,訂為學校教育的重點項目。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58017
統計:A(47),B(701),C(35),D(34),E(0)

用户評論

Blaine David】評論

民法: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例外國賠法: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

劉季鑫】評論

以金錢賠償為例外…B錯在哪…有困難還是要復原的意思嗎?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劉季鑫:國家賠償法第7條第1項:「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所以並不是「困難」時回復原狀,而是「以回復原狀為適當」時回復原狀,與民法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