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題組】What can be inferred from this article?(A) Most SUV owners enjoy outdoor recreation.(B) Most SUV
【評論內容】While the multipurpose SUVs are not passenger cars, most owners use SUVs in much the same way—for both everyday commuting and shopping and for light recreation.
【評論主題】On March 2, 1955, a fifteen-year-old black girl was arrested because she refused to_____ her seat to
【評論內容】交出(車票等);讓(位等)〈to〉:surrender a ticket at the entrance 在入口處交出票/She surrendered her seat to the old man. 她把座位讓給那個老人.
【評論主題】7 下列何種權利不得因時效而取得?(A)留置權 (B)地上權 (C)著作財產權 (D)典權
【評論內容】關於C選項,最高法院是認為著作財產權不得時效取得,但考選部似乎未更改答案,在此提供最高法院判決給各位網友參考:「著作(work)與著作物(copy)係屬二不同之概念,著作權所保護之標的為著作,即同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著作權之保護及於該著作之表達,雖然通常附著於一定之媒介或載體,惟僅須以一定方法或形式表達呈現其創作內容,使他人得以知覺著作之存在及其內容存在即可,而不以附著或固著(fixation)為保護要件。而著作物乃著作依其表現形式所附著之有體物(媒介或載體),為物權歸屬之客體。是以著作之內容一旦以一定形式對外表達後,任何人無須藉由著作人之協力,即得加以利用,具有非獨占性(non-exclusive)、無耗損性(non-rivalrous)、共享性之特質,而與物權所保護之財產標的物具有獨占性(exclusive)、耗損性(rivalrous)、自然稀少性(naturalscarcity)之性質迥然有別,著作權無法如物權人僅須占有特定之有體物即可排除他人使用。倘許原著作權人以外.....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如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時,其所為行政行為構成:(A)輕微違反方式規定,得補正(B)違法,得撤銷(C)輕微程序瑕疵,得補正(D)合法,但效力未定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14 條
【評論主題】4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如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時,其所為行政行為構成:(A)輕微違反方式規定,得補正(B)違法,得撤銷(C)輕微程序瑕疵,得補正(D)合法,但效力未定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14 條
【評論主題】20 關於居間契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居間人所支出之費用,均得向當事人請求(B)居間人因媒介所得之報酬,原則上由契約當事人平均負擔(C)居間人得為當事人受領給付(D)婚姻居間約定報酬者,居間契
【評論內容】(A)居間人所支出之費用,均得向當事人請求
【評論主題】39 行政處分之相對人應為甲,處分書卻誤載為乙,乙據以提起訴願時,依法應為下列何種訴願決定?(A)不受理決定(B)撤銷原處分(C)撤銷原處分並另為處分(D)情況決定
【評論內容】
訴願法第81條:「(第1項)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但於訴願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益之變更或處分。(第2項)前項訴願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時,應指定相當期間命其為之。」題目是說「應」為何種訴願決定,所以不可能是(C),況且「另為處分」是「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為之,自己來是叫做「逕為變更之決定」。P.S.誤寫誤算的顯然錯誤雖然可以自行更正,但是題目並沒有給自行更正的選項,所以我自己是假設這不是顯然錯誤去作答,而且樓上大大有說「相對人錯誤」不是誤寫誤算的顯然錯誤,我也覺得有道理,顯然錯誤應該是像性別為「男」誤載為「女」(其他人身鑑別資料均無誤)這種一看就知道是不小心寫錯的錯誤。
【評論主題】3 關於法律保留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法律得規定行政機關得不經法院裁定,逕自限制人身自由(B)根據租稅法律原則,稅捐相關事項得以法規命令定之(C)請求權之消滅時效,得以施行細則定之(D)警察
【評論內容】關於(C)選項,請求權的消滅時效不可以施行細則規定,參考釋字第474號解釋理由書:「時效制度不僅與人民權利義務有重大關係,且其目的在於尊重既存之事實狀態,及維持法律秩序之安定,與公益有關,須逕由法律明定,自不得授權行政機關衡情以命令訂定或由行政機關依職權以命令訂之。」
【評論主題】46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非訊(詢)問被告時,於人別訊(詢)問後,應先告知之事項?(A)得保持緘默 (B)得選任辯護人 (C)得傳喚有利證人 (D)得請求通知家屬
【評論內容】第95條第1項
【評論主題】44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關於宣示判決之規定,何者正確?(A)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應立即宣示判決 (B)宣示判決應由原審判法官為之(C)即使被告不到庭,亦應宣示判決 (D)不經言詞辯論之判決,亦應
【評論內容】第311條
【評論主題】35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有關判決之敘述,何者錯誤?(A)經言詞辯論之判決,應宣示之(B)不經言詞辯論之判決,應公告之(C)判決,於例外情形得僅以口頭宣示即可,不需製作判決書(D)宣示判決期日,自言
【評論內容】
第223條
I經言詞辯論之判決,應宣示之(A);不經言詞辯論之判決,應公告之(B)。
II宣示判決,應於言詞辯論終結之期日或辯論終結時指定之期日為之。
III前項指定之宣示期日,自辯論終結時起,不得逾二星期(D)。
IV前項判決之宣示,應本於已作成之判決原本為之(C)。
【評論主題】23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否准假釋決定訴請救濟應由何種法院審理?(A)刑事法院 (B)行政法院 (C)民事法院 (D)憲法法庭
【評論內容】釋字第691號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者,其救濟有待立法為通盤考量決定之。在相關法律修正前,由行政法院審理。
【評論主題】5 法規因國家遭遇非常事故,一時不能適用者,得如何處置?(A)公告溯及失效 (B)暫停適用 (C)廢止後再適用 (D)該法規自動失效
【評論內容】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9 條I法規因國家遭遇非常事故,一時不能適用者,得暫停適用其一部或全部。
【評論主題】3. 下列爭訟事件,何者屬於行政法院之管轄權範圍?(A)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交通違規事件(B)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C)公費生與學校間,因契約關於畢業後服務期限之履約爭議(D)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
【評論內容】
2哪些案件是屬於公法爭議,但法律特別規定不屬行政法院審理?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下列事件雖然是公法爭議,但是,法律特別規定不屬行政法院審理:
政黨違憲解散事件。選舉(罷免)訴訟:選舉或罷免無效、當選無效、罷免案通過無效及罷免案否決無效之訴訟。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律師懲戒事件。刑事補償事件。國家賠償事件。但如於提起行政訴訟時,合併請求損害賠償者,則行政法院有審判權。公務員懲戒事件。依法官法所規定之法官、檢察官懲戒案件及法官職務案件。【評論主題】25刑法第 122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7 千元以下罰金。」下列何者並非本條之「公
【評論內容】(A)警察是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人員,屬刑法第10條第1項前段之身分公務員類型(B)戶政事務所承辦戶籍登記案件之人員是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人員,屬刑法第10條第1項前段之身分公務員類型(C)公立醫院負責看診的醫生雖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所屬機關,但並不具有法定職務權限,故非公務員(若有兼任行政職務,例如院長,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則另當別論)(D)地方自治團體包括地方行政機關以及地方立法機關在內,故服務於地方立法機關而具有法定權限的議員,屬刑法第10條第1項前段之身分公務員類型
【評論主題】On March 2, 1955, a fifteen-year-old black girl was arrested because she refused to_____ her seat to
【評論內容】交出(車票等);讓(位等)〈to〉:surrender a ticket at the entrance 在入口處交出票/She surrendered her seat to the old man. 她把座位讓給那個老人.
【評論主題】【題組】What can be inferred from this article?(A) Most SUV owners enjoy outdoor recreation.(B) Most SUV
【評論內容】While the multipurpose SUVs are not passenger cars, most owners use SUVs in much the same way—for both everyday commuting and shopping and for light recreation.
【評論主題】1.行政院提出決算後,依法完成審核,審計長應向何者提出審核報告?(A)監察院(B)司法院 (C)總統 (D)立法院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第 105 條 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三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評論主題】7 下列何種權利不得因時效而取得?(A)留置權 (B)地上權 (C)著作財產權 (D)典權
【評論內容】
關於C選項,最高法院是認為著作財產權不得時效取得,但考選部似乎未更改答案,在此提供最高法院判決給各位網友參考:「著作(work)與著作物(copy)係屬二不同之概念,著作權所保護之標的為著作,即同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著作權之保護及於該著作之表達,雖然通常附著於一定之媒介或載體,惟僅須以一定方法或形式表達呈現其創作內容,使他人得以知覺著作之存在及其內容存在即可,而不以附著或固著(fixation)為保護要件。而著作物乃著作依其表現形式所附著之有體物(媒介或載體),為物權歸屬之客體。是以著作之內容一旦以一定形式對外表達後,任何人無須藉由著作人之協力,即得加以利用,具...
【評論主題】7 下列何種權利不得因時效而取得?(A)留置權 (B)地上權 (C)著作財產權 (D)典權
【評論內容】@aaa887 你的問題,通說採否定見解,認為從權利不得依時效而取得,但王澤鑑老師認為「在有主權利存在的情形,應可依時效取得從權利,例如甲對乙有債權,以質權人的意思占有乙的動產時,得依時效取得質權」。(參見王澤鑑,民法物權,2010年6月增訂2版,頁178)
【評論主題】29 Most people like to talk about the subjects with _________ they are most familiar.(A) that (B) th
【評論內容】大哥witch是啥
【評論主題】4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如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時,其所為行政行為構成:(A)輕微違反方式規定,得補正(B)違法,得撤銷(C)輕微程序瑕疵,得補正(D)合法,但效力未定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14 條
【評論主題】【題組】11(A)so(B)well(C)very(D)too
【評論內容】well在本句為副詞 修飾後面的below 表示程度大大的低於... 例句: His income is well below the average.
【評論主題】24 依憲法規定,行政院不管部會政務委員如何產生?(A)由總統直接任命之(B)由總統提請立法院同意任命之(C)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D)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監察院任命之
【評論內容】憲法第56條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評論主題】34 Sandra: I think watching TV is a waste of time. Most programs are stupid or boring.Jack:_________
【評論內容】C應該是我不喜歡轉台
【評論主題】4. My father and his partners’ cooperation is based upon their __________ respect and understanding.
【評論內容】
題目空格空錯囉 應該空在their的後面:4. My father and his partners’ cooperation is based upon their __________ respect and understanding. 附上考選部試題原文連結:http://wwwc.moex.gov.tw/ExamQuesFiles/Question/099/07000c45.pdf
【評論主題】3.走在巴黎街頭,不自覺的浪漫起來j走過百年風華的地鐵站,還有許多舊站還保有十九世 紀末的風格,這是那個時期?有那些面貌及特色?另外請舉同時期其他任何一個國家的一 件實例。(15%)
【評論內容】因為101大樓不是主管機關...
【評論主題】甲之土地遭鄰人乙占用,乙並於其上搭建違章建築。甲去函要求違建主管機關拆除乙之違建,但主管機關於接獲此函後卻持續無任何回應。請問對於主管機關之消極不回應,甲可否尋求救濟? (A)因無處分即無救濟,故甲不
【評論內容】最高行政法院96年度判字第1391號判決本院按「為實施建築管理,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增進市容觀瞻,特制定本法;…」為建築法第1條前段所明定。次按「違章建築之拆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執行之。」、「主管建築機關因查報、檢舉或其他情事知有違章建築情事而在施工中者,應立即勒令停工。」、「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5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30日內,依建築法第30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拆除之。」及「人民檢舉...
【評論主題】四、被告甲以電話恐嚇乙,經檢察官以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起訴。審判中甲否認犯行,辯稱根本沒有打電話給乙,並向法院聲請調閱乙手機門號之通信紀錄,以證明其沒有撥打恐嚇電話給乙。試論法官於刑事審判程序中可否調閱乙
【評論內容】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4條第1項受僱者或求職者發現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或第三十六條規定時,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後,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地方主管機關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依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提起訴願及進行行政訴訟。
【評論主題】一、「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 8 條第 1 項規定領海基線向陸一面的水域構成國家內水的一部分。依此規定,外國船舶在沿海國內水不享有無害通過權。1992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第 3 條規定,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126條第1項
【評論主題】二、導線測量任務中,應盡量讓測角精度與測距精度相當,請說明其涵義及目的,並以角度誤差量(單位:秒)以及測距相對誤差量(測距誤差與距離之比值,單位為 ppm)說明應如何搭配才能達成測角精度與測距精度相當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7條第1項
【評論主題】【題組】 ⑶風景特定區之評鑑流程與類型劃分為何?請繪圖說明並評論其優缺點。(10 分)
【評論內容】
民法第1031-1條
左列財產為特有財產:
一、專供夫或妻個人使用之物。
二、夫或妻職業上必需之物。
三、夫或妻所受之贈物,經贈與人以書面聲明為其特有財產者。
前項所定之特有財產,適用關於分別財產制之規定。
【評論主題】四、 D 為 E 國立大學校長,平時即相當關心社會議題。近日因酒駕肇事事件頻傳,遂於媒體上以校長名義發起「提高酒駕刑責」之公民連署,並要求總統下台負責。請問此舉是否違法?(25 分)
【評論內容】
民法第885條:「質權之設定,因供擔保之動產移轉於債權人占有而生效力(第1項)。質權人不得使出質人或債務人代自己占有質物(第2項)。」最高法院26年渝上字第310號判例要旨:「依民法第八百八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質權之設定,因移轉占有而生效力。其移轉占有,固應依民法第九百四十六條之規定為之,惟民法第八百八十五條第二項既規定質權人不得使出質人代自己占有質物,則民法第七百六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自不得依民法第九百四十六條第二項準用於質物之移轉占有。」民法第761條第2項:「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稱為「占有改定」。
【評論主題】一、公務員經評定年終考績列丙等,該公務員應如何尋求權益之保障救濟?(25 分)
【評論內容】
我認為這題是考民法第877-1條才對。民法第877-1條:「以建築物設定抵押權者,於法院拍賣抵押物時,其抵押物存在所必要之權利得讓與者,應併付拍賣。但抵押權人對於該權利賣得之價金,無優先受清償之權。」本題中,地上權是房屋存在所必要的權利,如果房屋所有權讓與而地上權未一併讓與時,房屋將成為無權占有而可能面臨被訴請拆除的命運,也將使得房屋可能無人願意承買,有礙社會經濟發展,所以依民法第877-1條規定,應將地上權併付拍賣。不過該地上權並非抵押權效力所及,所以就地上權所賣得的價金,抵押權人並無優先受償的權利。參考民法第877-1條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二、土地與建築物固為各別之不動產,各得單獨為交易之標的,但建築物...
【評論主題】3. 若 f(x)為常數函數,且 f(3)+ f(-3)=6,求 f(100)+f(-100)=_______________ 。
【評論內容】
@mu456258大赦影響較廣泛,故必須經行政院會議議決,立法院通過,特赦則只針對少數人,僅由總統發佈特赦令行之,與立法院無涉,二者程序不同;特赦在例外情形,也有免除罪刑宣告的效果,則與大赦相同,所以我個人認為程序的區別才是本題的重點。(赦免法第3條:「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另外也可以參考以下這則新聞稿。
總統發佈特赦令,法務部完成特赦相關程序
法務部新聞稿 八十九年十二月十日
總統在今天發佈特赦令,特赦蘇炳坤、曾茂興及十九位拒服兵役的宗教良心犯,法務部於今天上午八時接到行政院函轉之總統特赦令後,已在最短時間內辦理完成特赦相關程序。...
【評論主題】【題組】69.
【評論內容】在不純正身分犯的共犯情形 可以說 刑法第31條第2項採用了共犯獨立性理論 因此有沒有那個加減的身分 就有沒有那個罪
【評論主題】2. 在反應2A+B+C→2D+F中,分別測得反應物初濃度對D的生成速率關圖如下,縱軸為反應速率,橫軸為濃度,試求(本題需列橫式算式,否則不計分)【題組】(5)此反應的速率定律式(4%)
【評論內容】憲法第56條規定:「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故內政部部長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無須經立法院同意。
【評論主題】四、某生做了一個寅驗,他取了五杯自來水廠的混濁原水,將其pH値分別調整爲5,5, 6.5,7.5,8. 5及9.5。然後將此五杯水靜置30分鐘後發覺pH7. 5的那杯水最爲澄清, 請詳細說明造成此種結
【評論內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4條第2項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應憑本人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領取選舉票。
【評論主題】81. 除了上述優點外,對消費者來說線上購物真是太方便了呀!(how…)Besides the advantage mentioned above, __
【評論內容】土地法第 43 條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
【評論主題】4.(20%) Find the integrations.【題組】(a)
【評論內容】
著作權法第37條第1項至第4項:「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前項授權不因著作財產權人嗣後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或再為授權而受影響。非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非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不得將其被授與之權利再授權第三人利用。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並得以自己名義為訴訟上之行為。著作財產權人在專屬授權範圍內,不得行使權利。」
【評論主題】2.(10%) Find the constants a and b such that the functionis differentiable at x = 1.I ax + 6, x* > 1
【評論內容】(D)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不因民法第796條規定而被排除(王澤鑑,民法物權,2010年6月增訂二版,頁199)。
【評論主題】3.(10%) If y 二: (x2 + l)s in3x' find dy/dx.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66年台上字第542號判例:「上訴人以殺人之意思將其女扼殺後,雖昏迷而未死亡,誤認已死,而棄置於水圳,乃因溺水窒息而告死亡,仍不違背其殺人之本意,應負殺人罪責。」
【評論主題】依憲法規定,總統有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其中何者兼具消滅「罪」與「刑」之作用?(A)大赦(B)特赦(C)減刑(D)復權
【評論內容】
赦免法第2條:「大赦之效力如左:一、已受罪刑之宣告者,其宣告為無效。二、未受罪刑之宣告者,其追訴權消滅。」所以無論如何「罪」、「刑」皆無效。赦免法第3條:「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所以原則上僅免除其刑之執行,例外才會「罪」、「刑」皆無效,從而答案選大赦較為適當。
【評論主題】15.________________ The editor wrote a letter in r_______e to the readers' questions.
【評論內容】性別工作平等法
【評論主題】【題組】二、公文:(20 分)試擬教育部致各院轄市與縣市教育機關函請所屬各級學校:近來輿論迭有反映,各級學校學生國語文程度普遍低落,言行舉止欠缺教導。請各校擬定具體措施,將生活教育與語文能力,訂為學校
【評論內容】
@劉季鑫:國家賠償法第7條第1項:「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所以並不是「困難」時回復原狀,而是「以回復原狀為適當」時回復原狀,與民法有所不同。
【評論主題】【題組】 ⑸限制登記
【評論內容】
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1項)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第2項)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第3項)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評論主題】⑴臺灣青少年毒害問題是否日趨嚴重?未成年的孩子究竟為什麼碰觸毒品?要如何有效防治青少年藥物濫用?家庭、學校與整體社會應共同面對此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10 分)
【評論內容】@涂邦邦 正解,謝謝,這題是在考第983條第1項第2款但書才對,不是第1077條
【評論主題】三、請說明飽和指數(Saturation Index, SI;或是稱為LangelierIndex) ?其意義 與應用為何?(20分)
【評論內容】@Ennis Jang 不要亂講
【評論主題】【題組】(二)如何用簡單的方法得知微生物有那些儲存物質?
【評論內容】釋字第467號解釋文:「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施行後,省為地方制度層級之地位仍未喪失,惟不再有憲法規定之自治事項,亦不具備自主組織權,自非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符合上開憲法增修條文意旨制定之各項法律,若未劃歸國家或縣市等地方自治團體之事項,而屬省之權限且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於此限度內,省自得具有公法人資格。」
【評論主題】一、請詳述聚集經濟中都市化經濟(urbanization economy)的特性與產生之原因,並以臺灣之都市為例說明之。(25 分)
【評論內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第 111 條選舉、罷免訴訟,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並應先於其他訴訟審判之,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各審受理之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結。
【評論主題】【題組】 ⑵我國農產品主要的進口產品項目與出口產品項目各前三位為何?(6 分)
【評論內容】大法官說憲法第11條保障傳播自由(釋字第613號解釋、第678號解釋)與採訪自由(釋字第689號解釋),但大法官沒說傳播自由與採訪自由間有何隸屬關係。從大法官的解釋只能推出傳播自由與新聞自由同屬憲法第11條的保障範圍。故(A)選項是錯的。
【評論主題】二、有一台曳引機行走在田間,行進中會受到干擾。假設此曳引機的系統結構可以簡化成 圖 二 所 示 , 其 初 始 條 件 為 c(0) = −1 ,。 若 參 考 輸 入 為 r (t ) = u (t
【評論內容】請願法第 4 條 人民對於依法應提起訴訟或訴願之事項,不得請願。
【評論主題】【題組】 ⑶以目前您在接受的考試為例,假設您寫的答案將由命題委員批改,並給予相應的分數。請定義在此次的考試中,您所要重視的「顧客」是誰,並試述原因。 分) (4請應用 Kano 模式,列舉出您在此
【評論內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第 22 條依政黨推薦方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應檢附加蓋內政部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推薦書;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檢附一份政黨推薦書,排列推薦政黨之順序,並分別蓋用圖記。同一政黨,不得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推薦二組以上候選人者,其後登記者,不予受理。前項之政黨,於最近任何一次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應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五以上。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各該政黨推薦候選人之得票數,以推薦政黨數除其推薦候選人得票數計算之。
【評論主題】四、農產品進出口貿易日益頻繁,近來國內食品安全問題頻傳,也與進口的油、米、茶陸續傳出問題有關,請依 103 年度農產貿易統計要覽之統計資料,回答下列相關問題:【題組】⑴我國農產品主要的進口國與出口國各
【評論內容】這題根本就沒考到集會遊行法那麼細,只需看釋字第445號解釋文及解釋理由書就可解答。解釋文提到:「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此與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同屬表現自由之範疇,為實施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本人權。國家為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護集會、遊行之安全,使其得以順利進行。以法律限制集會、遊行之權利,必須符合明確性原則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所以(B)選項正確無誤。理由書提到:「按集會、遊行有室內、室外之分,其中室外集會、遊行對於他人之生活安寧與安全、交通秩序、居家品質或環境衛生難免有不良影響。國家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維持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自得制定...
【評論主題】⑼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84
【評論主題】24.下列何者不是總統宣佈戒嚴的相關規定?(A)須經行政院會議議決(B)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C)立法院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D)行政院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第 39 條 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第 58 條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第 63 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評論主題】六、每小題皆有二個有機化合物,底部畫線之碳原子進行親核反應(the nucleophilicreaction)時,比較二個有機化合物的反應活性,請寫出反應活性較高者。(每小題 3 分,共 6 分)【題
【評論內容】
第十七條
中央研究院、國史館、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隸屬於總統府,其組織均另以法律定之。
【評論主題】⑶
【評論內容】2F說的並不完全正確,基本國策並非全無拘束力
【評論主題】13.有關立法院職權之敘述,下列何者為是?(A)立法院有大赦案及特赦案議決權(B)立法院得拒絕行政院院長報告重大政策之變更(C)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D)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
【評論內容】(A)立法院有大赦案議決權,無特赦案議決權(憲§63)(B)立法院有聽取義務(釋520)
【評論主題】9. Mr. Lee was p_____ted with an award last month for his creative ways of teaching math.
【評論內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第 110 條 選舉、罷免訴訟,專屬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高等法院管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26 條 選舉、罷免訴訟之管轄法院,依下列之規定:一、第一審選舉、罷免訴訟,由選舉、罷免行為地之該管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其行為地跨連或散在數地方法院或分院管轄區域內者,各該管地方法院或分院俱有管轄權。二、不服地方法院或分院第一審判決而上訴之選舉、罷免訴訟事件,由該管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管轄。
【評論主題】11.縣(市)議員得兼任下列何種職務?(A)私人公司董事(B)公務員(C)學校專任教師(D)里長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 53 條 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不得兼任其他公務員、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或其他民選公職人員,亦不得兼任各該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及其所屬機關、事業機構任何職務或名義。但法律、中央法規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直轄市議員、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當選人有前項不得任職情事者,應於就職前辭去原職,不辭去原職者,於就職時視同辭去原職,並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通知其服務機關解除其職務、職權或解聘。就職後有前項情事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