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 Hui】評論
立法委員的選舉訴訟:地方法院總統選舉訴訟或罷免訴訟之管轄法院為: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高等法院
【Cathy Peng】評論
公投訴訟才是行政法院~~~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第 110 條 選舉、罷免訴訟,專屬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高等法院管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26 條 選舉、罷免訴訟之管轄法院,依下列之規定:一、第一審選舉、罷免訴訟,由選舉、罷免行為地之該管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其行為地跨連或散在數地方法院或分院管轄區域內者,各該管地方法院或分院俱有管轄權。二、不服地方法院或分院第一審判決而上訴之選舉、罷免訴訟事件,由該管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