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五、四組受試(每組 10 人)的平均數摘要如下表: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M 10.8 6.2 6.6 5.2計算得ANOVA考驗的MSW 為 3.815 ,經ANOVA考驗,組別效果已達顯著。請採用Scheffé 事 後 比 較 程 序 , 考 驗 前 三 組 的 平 均 是 否 與 第 四 組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μ + μ 2 + μ3H0 : 1 − μ 4 = 0 )。(20 分)3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0313
統計:A(362),B(2178),C(50),D(3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中央立法事項、中央與地方的職責、中央立法執行 或 交由省縣執行之事項

用户評論

Amy Chien】評論

 憲法第 108 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一  省縣自治通則。二  行政區劃 。三  森林、工礦及商業。四  教育制度。五  銀行及交易所制度。六  航業及海洋漁業。七  公用事業。八  合作事業。九  二省以上之水陸交通運輸。一○  二省以上之水利、河道及農牧事業。一一  中央及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一二  土地法。一三  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一四  公用徵收。一五  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一六  移民及墾殖。一七  警察制度。-------------------------- 本題一八  公共衛生。一九  振濟、撫卹及失業救濟。二○  有關文化之古籍、古物及古蹟之保存。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