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關於宣示判決之規定,何者正確?
(A)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應立即宣示判決
(B)宣示判決應由原審判法官為之
(C)即使被告不到庭,亦應宣示判決
(D)不經言詞辯論之判決,亦應宣示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5581
統計:A(332),B(797),C(3366),D(42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第311條

wak4763987】評論

B選項不知道可不可理解成某些事件如果上法院後  不可能立即就審判完成 也就是確定判決看過很多電視劇....很多商場大型 因為糾紛後引起訴訟一拖就是拖好幾年 可是在這期間 不可能都由原法官審理吧??所以最後如果判決確定  法官(審判長)未必會是與當初的同一人個人淺見  這樣想不知道對不對...

Catch Chen】評論

請問 驥大 刑訴法流程圖可分享嗎

tzuhan】評論

判決之宣示及公告:將判決主文,由審判長(或獨任制法官)於公開法庭朗讀,對外發表。判決為法院之意思表示,其生效須經宣示。凡經言詞辯論之判決均應宣示,不經言詞辯論之判決,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