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4條(撤銷訴訟之要件)第二項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 第201條(對違法裁量行為之審查)行政機關依裁量權所為之行政處分,以其作為或不作為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者為限,行政法院得予撤銷。
【許正榮】評論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114 條
【願得一心人】評論
行政程序法 §114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除依第一百十一條規定而無效者外,因下列情形而補正︰
【四等考試備取3000多名】評論
我印象如果是不正當待遇的話不能撤銷 要違法才行 那不正當要如何處理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11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