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課後照顧班、課後照顧中心每班兒童人數限制,下列何者正確?
(A)以十五人為原則,至多不得超過二十五人
(B)以十人為原則,至多不得超過二十人
(C)以十五人為原則,至多不得超過三十人
(D)以十人為原則,至多不得超過三十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08462
統計:A(1373),B(237),C(269),D(59),E(0)

用户評論

【用戶】施谷歌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5條:*課後照顧班、課後照顧中心(以下簡稱課後照顧班、中心)每班兒童,以十五人為原則,至多不得超過二十五人。*公立課後照顧班、中心,每班以招收身心障礙兒童二人為原則,並應酌予減少該班級人數。 *國民小學得視身心障礙兒童照顧需要,以專班方式辦理本服務。

【用戶】cindytsai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課後照顧中心停業或歇業時,應於三十日前敘明理由及日期,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停業後復業者,亦同。課後照顧中心經許可設立後,於一年內未開始營運,或因故停業而未依前項規定申請核准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廢止其設立許可。已逾核准之停業期間而未復業者,亦同。第一項所定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