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繆珺贑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營造物的私經濟行政
【用戶】pan811029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公司" 係屬私法性質
【用戶】【占卜】模擬Mornin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電信用戶未繳納電話費,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將之停話,此停話行為之性質為: (D)私法契約中相關權利之行使行政法院55年裁字第50號判例要旨:關於電話利用之關係,係屬私法上契約關係,電話營業規則,性質上屬於一種附合契約之內容。被告官署 (交通部台南電信局)n基於該項私法上之契約關係,通知原告變更收費之標準,顯係私法上之行為,並非基於公法上權力服從關係所為之處分。原告對之發生爭執,自應向該管民事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不得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