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以下何
者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以下何者為非?
(A) 結婚;
(B) 懷孕;
(C) 分娩;
(D)進修。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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