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有關行政執行法時效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法院對於聲請法院裁定拘提之案件,應於 10 日內裁定;其情況急迫者,應即時裁定
(B)行政執行處或義務人不服法院關於拘提、管收之裁定者,得於 10 日內提起抗告
(C)義務人經通知到場,經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顯有逃匿之虞,而有聲請管收必要者,行政執行 處得將義務人暫予留置;其訊問及暫予留置時間合計不得逾 24 小時
(D)行政執行官訊問義務人後,認顯有逃匿之虞,而有管收必要者,行政執行處應自拘提時起 24 小 時內,聲請法院裁定管收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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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力求上榜】評論

A:不是1.....看完整詳解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A)法院對於聲請法院裁定拘提之★★,★★1...

Suzuna】評論

第 1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