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期待(107身特已上榜)】評論
不利益變更禁止的適用1. 上訴第二審2. 為被告利益的再審3. 非常上訴
【Sophia】評論
(A)數罪併罰,經被告一部上訴,執行刑部份,無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 (請參考2F詳解)(B)再審程序,不問是否為被告利益而啟動,均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 (439)(C)我國刑事訴訟法於第三審上訴程序,並無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明文規定(O)---因為實務認為387:第三審未準用第二審的條文(370)(D)非常上訴判決結果,由原審法院依判決前之程序更為審判時,無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447第2項)
【blabla】評論
謝謝大家解答!所以第三審是可以判的比二審還重的意思囉